国家电投黄梅县濯港镇15MW风光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项目二期工程)(阶段性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2025-05-23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家电投黄梅县濯港镇15MW风光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项目二期工程)(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附图、附件等(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rmEidNCTTGlyReCmTb4eg 提取码:dg6t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黄梅县濯港镇15MW风光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项目二期工程)(阶段性验收)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黄梅绿动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濯港镇茶山咀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公示时间:20250523日——202506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15574868463

调查结论与建议:

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濯港镇茶山咀村范围内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49′27.64″~115°4954.34之间北纬29°5924.21″~29°5951.77之间。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12.9MW用于建设光伏阵列,不新建升压站,利用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剩余主变容量升压并网23629545Wp550Wp的单晶硅组件和33150kvA箱变、33台逆变器组成;光伏组件支架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项目总投资约为6000万元,本工程征地范围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现阶段工程永久征地为15.27公顷、工程临时用地面积0.03公顷

20211216日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县濯港镇15MW风光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梅环字[2021]81号)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概算,工程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247万元,占总投资的4%。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187万元,占总投资的3.74%

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该工程在设计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和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大部分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3环境影响调查

3.1施工期

1)生态影响

1)对植物的影响

本地区植被主要是草地、灌木、少量板栗树等,较珍稀的植物,制定详细的补偿方案,工程实施后补偿到位,建成后建设单位按要求对光伏电场区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措施,在落实补偿方案和生态恢复惜施后,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植被的总体影响

2)对物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占地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道路光伏电板架设基础等永久占用动物生境,占地主要为一般农用地。工程的占地毫无疑问会缩小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限制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觅食范围等,从而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影响。

施工道路占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工道路的建设在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有生境丧失及生境片段化和活动阻隔的影响。

a、生境丧失及生境片段化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道路的占地伴随着野生动物生境的丧失,野生动物被迫寻找新的生活环境,加剧种间竞争改建道路只是拓宽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主要是光伏区内检修道路。新建道路占用野生动物生境,对其生存造成一定压力建成的道路分割野生动物的生境,使其被限制在相对狭窄的区域,或者进入新的生境,给他们寻找食物资源带来影响本工程新建道路较短,多为利用乡间道路或田间原有道路,因此施工道路占地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占用影响有限。

b、对野生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

本工程的新建道路增加评价区内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碎性,使得动物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再加上材料运输车辆通行,阻断了两边动物的正常交流,这对其觅食、求偶的潜在影响较大,同时可能引起动物在新建道路上穿行的死亡概率,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车辆的进场速度和频次,防止出现对动物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些影响主要是对迁移能力较差的小型动物如两栖类、爬行类的影响相对较大,这些影响在施工结束后,通过一定的植被恢复措施,可以使两边动物类群恢复原有种群数量及密度且施工道路路面为泥结碎石,施工结束后通行车辆较少,一些草本植被可以自然生长,因此动物生境丧失及生境片断化、道路的阻隔作用对两栖类、爬行类和兽类的影响不大。

工程占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本工程评价区常见的陆生野生动物主要为小型鸣禽、鹭类、蛇类及小型兽类等常见种。工程占地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建设光伏板基础、箱变基础、安装场地、施工临时设施等占用动物生境;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对动物的干扰等,这些干扰将一定程度上占用和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缩小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限制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觅食范围等,从而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占地区生活的野生动物主要是一些喜与人类伴居的鸟类、鼠类等,它们对外界干扰的适应性强,且施工时间较短。因此占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其生存造成威胁。

3)对太白湖影响

考虑到本工程距离太白湖较近,施工产生的扬尘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能进入太白湖,对其水质造成影响本工程采取以下措施

在太白湖附近施工减少大功率设备使用频次从源头上减少扬尘的产生

在太白湖附近施工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降低扬尘

对太白湖一侧斜坡进行加固处理或覆盖土工网,防止施工引起的震动导致表土滑落进入太白湖

车辆在太白湖附近运输时,减速慢行,且禁止在太白湖附近洗车

对施工废水进行拦挡措施,避免施工废水流入太白湖

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产日清,且临时堆放点不在太白湖附近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施工对太白湖的水质造成明显影响,本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太白湖的影响完全消除

4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施工期导致表土层抗蚀能力减弱,地表在水力或风力等外应力的作用易引起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地表在水力或风力等外应力的作用下,土壤发生冲刷并随水分一同流失的过程,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包括气候、水文、地质、地貌、植被、工程建设、社会经济等。随着本项目的建设场址处地形、环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考虑到本项目除箱变近地面需做整体场地整平外,光伏阵列基础全部选用成品预应力管桩,采用机械打桩及静压桩方法进行施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后,对项目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影响有限。在施工期结束后水土流失不再存在。

2污染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基础土石方开挖、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中,以及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砂子等)运输、装卸、堆放扬尘以及燃料废气,为无组织排放。车辆减速慢行、经常性洒水、减少地面扰动面积、工地砂土、物料100%覆盖采用合格燃料等措施后,可以很好的抑制起尘量。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机修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池进行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现场建盖的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经以上处理和利用后,施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工程避让了太白湖,对太白湖水体的影响降低。经调查,项目施工期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使用优良低噪设备,定期检修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活动,车辆限速禁鸣,休息时段不仅进行高噪作业。经调查,项目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的噪声扰民投诉。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总体挖填方平衡,无弃方。项目建筑废弃料、安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可回收的一律回收,不可回收的运往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临时垃圾收集点后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影响

项目施工时间较短,且周边无地下水保护单元,项目施工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3社会影响

太阳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工程建成运行后不但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可以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节能减排和环保效益显著。

施工期未发生施工污染事件及扰民事件

10.3.2运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清理了施工现场,并根据原占地类型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的情况表明,光伏场区生态恢复良好。

2)污染影响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光伏电板采用自然降雨淋洗不使用任何清洁剂,直接进入土壤,作为绿化用水。

3)噪声

光伏板运行期不产生噪声光伏区及敏感点的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损坏更换的废弃零件,项目所用废弃零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部均不设置临时储存点,直接由设备维修厂家回收;运行期箱变事故状态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宜昌市志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社会影响

项目建成投产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提高供电可靠性、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是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缓解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社会效益显著。

10.4验收调查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没有产生污染问题,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4验收调查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没有产生污染问题,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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