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濯港镇振兴建材厂污泥综合利用制砖项目 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2-24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黄梅县濯港镇振兴建材厂污泥综合利用制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等(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WwvUyTwa1q8EXa4c0jkNA 提取码: n86j

项目名称污泥综合利用制砖项目

建设单位:黄梅县濯港镇振兴建材厂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濯港镇杨柳湖村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公示时间:20260224——202603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齐光红

联系电话:13227349159

验收监测结论: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 废气处置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2025114~15DA001窑炉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氮氧化物最大浓度28mg/m3最大排放速率1kg/h二氧化硫最大浓度7mg/m3最大排放速率0.24kg/h、颗粒物最大浓度5.6mg/m3最大排放速率0.17kg/h氟化物最大浓度0.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8kg/h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2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最大浓度97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

2025114~15DA002原料制备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颗粒物最大浓度5.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4kg/h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相关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2026114~15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氨0.02mg/m3硫化氢未检出、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未检出、氟化物未检出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0.241mg/m3二氧化硫0.01mg/m30.09mg/m3硫化氢未检出、氟化物未检出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0.367mg/m3二氧化硫0.016mg/m30.16mg/m3硫化氢0.001mg/m3氟化物未检出G4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0.247mg/m3二氧化硫0.01mg/m30.13mg/m3硫化氢0.001mg/m3氟化物未检出,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2020年修改单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10无纲量,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10无纲量,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10无纲量,G4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监测最大值为<10无纲量,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 噪声监测结果

2026114~11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大昼间噪声值为58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49dBA厂界南侧大昼间噪声值为56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47dBA厂界西侧大昼间噪声值为556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46dBA厂界北侧大昼间噪声值为55dBA最大夜间噪声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检查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块、废砖条、除尘灰、脱硫石膏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的废石块、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废砖条、废砖、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5 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污泥综合利用制砖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线路,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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